湖北日报讯(记者刘天纵、实习生陆颖)近年来,数据信息的知识产权越来越受到关注,即将正式施行的《湖北省数据条例》,将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发挥什么作用?
8月6日,在湖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,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陈轶表示,《湖北省数据条例》明确将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纳入法治轨道,为我省数据权益界定、流通交易、安全保障等提供了系统性制度遵循,也为相关工作推进奠定了坚实法治基础。
数据被称作信息时代的“新能源”,已成为与土地、资本、技术等传统要素并列的重要生产要素。数据知识产权作为数据处理者对依法获取、经规则处理、具有实用价值和智力成果属性的数据集合所享有的权益,对激发企业在数据采集、处理环节的投入,促进数据要素高效流通和市场化配置,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。
2023年12月,湖北获批全国第二批数据知识产权试点省份,一年多来,湖北省知识产权局聚焦“保护谁、保护什么、怎么保护”的核心问题,坚持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同步推进,纵向联动和横向协作同步发力,会同省发改委、省数据局及省委网信办、省高级人民法院等部门,积极推进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确权、流通利用、权益保护等相关制度构建,试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。
在强化顶层设计上,湖北省知识产权局联合省委网信办、省高级人民法院、省发改委等12部门出台《湖北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(试行)》,明确数据知识产权概念、保护对象、数据存储技术保障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申请审查程序及标准等,为推动全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保护、流通交易、权益分配等提供了基本依据。
为打造高效平台,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创新湖北特色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模式,建立健全了数据知识产权存证、登记及交易流通相关工作规范,建设、运营湖北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,组建数据知识产权审查员队伍,登记审核采取“预审 复审”模式,目前已累计申请初审217件,登记发证177件,初次审查时限已压缩至10个工作日以内。
湖北省知识产权局还成立了湖北省数据知识产权联盟,首创覆盖全省的数据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工作站模式,依托湖北宏泰集团旗下武汉知识产权交易所、光谷联合产业交易所及其所属的17家市州子公司,联合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、宜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、襄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,共同构建起覆盖全省的“1+N”数据知识产权“一站式综合服务工作站”工作体系。今年前7个月,全省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许可备案已达1.21亿元,为部分企业拓展了融资新渠道。
下一步,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将围绕《条例》中“加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、建立快速维权机制、打击侵权行为”等要求,进一步扩大登记覆盖面、完善全链条服务生态、强化协同保护力度,更好服务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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